维基百科:字词转换/修复请求/存档/200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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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轉換:"葵涌" 被轉成了 "葵湧"[编辑]

!紧急!首页!“国际足协世界杯”[编辑]

錯誤轉換:"曰云" 被轉成了 "曰雲"[编辑]

准备加入静态表中。—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2月11日 (三) 20:14 (UTC)[回复]

錯誤轉換:「多數位於」和「多數位處」在港澳繁體中被過度轉換成「多數碼於」和「多數碼處」[编辑]

准备加入静态表中。—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2月11日 (三) 20:14 (UTC)[回复]

錯誤轉換:部份簡体「迹」應轉為繁體「蹟」[编辑]

請修復部份簡体「迹」應轉為繁體「蹟」;錯誤案例:簡体:史迹、古迹、奇迹→繁體:史蹟、古蹟、奇蹟。—百楽兎 (留言) 2008年12月8日 (一) 01:39 (UTC)[回复]

(!)意見:「蹟」字專用於建築,「跡」字可指事情或物件留下的痕跡。因此「古蹟」不作「跡」;「筆跡」、「足跡」不作「蹟」。然而,「奇迹」則要看情況,檢視應作「奇蹟」(奇妙的古蹟)還是「奇跡」(神奇的事跡),不能一概而論,「遗迹」、「史迹」亦是如此。不過如果從機率上算,「奇迹」較多數應轉作「奇跡」,「遗迹」較多數應轉作「遺蹟」,「史迹」就真的很難說了。--Syaoran,小狼 2008年12月12日 (五) 20:14 (UTC)[回复]
(!)意見:如果香港用法不同,請只修改台灣轉換表。相關討論尚可見Talk:世界七大工程奇迹。--百楽兎 2008年12月16日 (二) 05:01 (UTC)[回复]
希望百樂兔兄不要忽視在下引用《國語辭典》指出台灣標準分工方法。在下已在Talk:世界七大工程奇迹中說明了。--Syaoran,小狼 2008年12月24日 (三) 07:52 (UTC)[回复]
《國語辭典》中沒有說正寫為「奇跡」吧,不明白你既不推崇《國語辭典》為何又拿《國語辭典》來說嘴。而且再怎麼說,事實上台灣教科書的正寫為「奇蹟」。--百楽兎 2008年12月24日 (三) 08:06 (UTC)[回复]
《國語辭典》由中華民國教育部出版,是教育部的標準。詳細的討論,請見下方的『錯誤轉換:「凶」手、「凶」器』。--Syaoran,小狼 2008年12月24日 (三) 17:54 (UTC)[回复]

錯誤轉換:「馬格里布」過度轉換成「馬格裡布」[编辑]

准备加入静态表中。—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2月11日 (三) 20:14 (UTC)[回复]

錯誤轉換:請取消「恒」→「恆」[编辑]

請修復請取消「恒」→「恆」;錯誤案例:;其他說明:繁體中接受「恒」字,故不需要轉為「恆」。—百楽兎 (留言) 2008年12月10日 (三) 04:37 (UTC)[回复]

多數情況下(例如作為一般詞語,e.g.「恆常」、「恆心」)「恒」是應轉作「恆」的。要用「恒」的多是專有名詞、人名等。接受不等於是標準的。如果取消這組,會不會產生很大影響?--Syaoran,小狼 2008年12月13日 (六) 17:35 (UTC)[回复]
可針對詞彙做轉換,而不針對字。--百楽兎 2008年12月24日 (三) 08:47 (UTC)[回复]
同意兔兄。--Syaoran,小狼 2008年12月24日 (三) 17:55 (UTC)[回复]
请列出需加入的词汇。—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月18日 (日) 13:25 (UTC)[回复]

錯誤轉換:「澳大利亞」被轉換為「澳洲」[编辑]

錯誤轉換:雅加達-->耶加達[编辑]

错误转换:繁体:確;简体:确;[编辑]

错误转换:未转换:石碁镇 -> 错误简:石棋镇[编辑]

准备加入静态表中。—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2月11日 (三) 20:13 (UTC)[回复]

錯誤轉換:「凶」手、「凶」器[编辑]

兇手兇器等條目,除標題外,內文的「凶」字均未轉換為「兇」。--Syaoran,小狼 2008年12月24日 (三) 07:56 (UTC)[回复]

「凶」需轉換為「兇」僅為香港的情況,理據是Syaoran,小狼的主張。台灣的情況不需要把「凶」需轉換為「兇」。--百楽兎 2008年12月24日 (三) 08:42 (UTC)[回复]
「兇」、「凶」在繁體裏分工,並不「僅為香港的情況」,而理據亦不是「在下的主張」。
《現代漢語詞典》、《現代漢語規範詞典》、《標準漢語字典》等,均為簡化字書籍,以大陸「規範漢字」為準。但在「凶」字中,它們均指出以下的義項,在繁體或異體中是寫作「兇」:
  • 兇惡:窮~極惡、這個人的樣子真~。
  • 指殺害或傷害人的行為:行~。
  • 行兇作惡的人:正~、幫~、元~。
  • 厲害:病勢很~、鬧得太~。
《簡繁互轉易錯字辨析》p.34:「凶:凶兆、凶事、凶耗、凶多吉少、吉凶難卜,逢凶化吉、凶終隙末。凶年饑歲。兇:兇惡、兇狠、兇猛、兇棋、兇悍、兇殘、兇險、兇相畢露。行兇、兇手、兇犯、兇徒、疑兇。鬧得很兇、雨勢很兇。」──此書針對的並不只包括香港地區。而是作者身為一位語文工作者,對簡化字的辨析。
張書岩主編、北京商務出版的《异体字研究》裏,也有多位大陸語文專家,提及「兇」、「凶」二字本來的分工。
可見有關的分工,不獨用在香港中。在簡化字、「規範漢字」的發明地區──大陸,也認為「兇」、「凶」二字本來有此分工。
因此,「兇」、「凶」二字的分工、轉換,應當套用在各繁體版面(即「繁體」及「港澳繁體」)中,唯獨「台灣正體」的版面須作獨立的轉換處理。
而「台灣正體」版面中,若然要依據台灣教育部門的標準,亦不是把所有「兇」字淘汰,據台灣教育部《國語辭典》,以下詞語使用「兇」字,不用「凶」字:兇懼、真兇實犯、頂兇、緝兇、騁兇騁勢、步步行兇--Syaoran,小狼 2008年12月24日 (三) 09:12 (UTC)[回复]
《國語辭典》=台灣教育標準?我對此說法一向存疑。--百楽兎 2008年12月24日 (三) 10:14 (UTC)[回复]
登入《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就標明其版權屬「中華民國教育部」。登入教育部網站的「電子辭典」欄[4],在「教育部電子辭典」中,除了「電子辭典簡介」外,排第一的就是《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如果《國語辭典》不是台灣教育標準,又為何會出現這情況呢?如果兔兄有真憑實據,而不只是「存疑」,敬希提出,以有益大家的討論。如果兔兄有理,我們也可以研究過去以《國語辭典》為準的字詞處理,看看有沒不妥善之處。不然的話,在Wikipedia:簡繁一多對應校驗表中,大家都時常以《國語辭典》作標準,現時「兇」字似乎有違兔兄的主張時,才說對《國語辭典》「存疑」,就也許會失諸客觀了。
但最起碼,依客觀證據,在「繁體」及「港澳繁體」裏,應當加入「凶」、「兇」的轉換。而在「台灣正體」中應如何處理,也許還可以討論,看看有沒有否定《國語辭典》作為標準之理由。--Syaoran,小狼 2008年12月24日 (三) 17:51 (UTC)[回复]
我對於「《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是否為台灣教育標準」存疑的立場始終一致,不像你一下拿《香港小學學習字詞表》來作支持你說法的證據,一下又說「因時間不足,查證過於怱忙,乃至有所疏忽。」才讓我著實懷疑你是否選擇性取證。我對《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是否為台灣教育標準存疑的理由當然其來有自,而且是根據教育部網站上的敘述。但我現在不會公布出來,免得被有心人士拿來作為攻訐之用。不過將來若必要時,你可以拿我這段話要我提證,我絕對為我的話負責。當然你也可以上教育部網站上查找,總歸是公開的。--百楽兎 2008年12月25日 (四) 01:46 (UTC)[回复]
看兔兄之言,頗有由對事、對字變為對人的意味。那時關於「跡」、「蹟」之字,我確是有所疏忽,沒細察你那連結中容若先生的整篇文章,也沒細察《字詞表》中只云「亦作」。因為我生病了,還在吃藥,精神很疲累(本來我無意在討論中說這些私人事務,可惜是有人要把對事、對字的討論,轉為對人)。但我看到質疑後,細察證據,確是有錯,我就直接承認,並依回證據,更正我的說法。而我所列出的證據,出自何人或什麼書,均儘可能寫明。要是兔兄不服從於「善意假定」,亦可自行查證。(只是不知兔兄在把討論轉為對在下時,有沒嘗試客觀地查證、檢驗證據呢?)
然而兔兄之言,既提出你的推理,並聲稱有根據,但又不肯舉出之。上來維基,我都是對事、對每個議題,而不是對人,兔兄為何會覺得人們的討論是「攻訐」?此等說法,無助於探討字詞意義、選字用詞的問題。敬希兔兄不吝指出,同時也萬望不要單單以「其他和我同時代在台灣受教育的維基人」這種考記憶力的人證,取代客觀指出出自什麼書的實際物證,以益討論、切磋。
中文博大精深,一字一詞,有其根據、來源。一個詞語,應用哪個字,有其客觀的詞義作證。字典、標準都是人編的,當中有錯漏或有自相矛盾處,又或某個標準受另一些人質疑、與另一個標準有矛盾,不足為奇。但明辨字詞意義,即可以之為繩。然而在一直的討論中,兔兄都似乎沒舉出有關資料。不知兔兄在進一步的論證裏,能否補足這一點?正如容若先生能大膽指出某些字詞典的錯誤,鏗鏘有力,亦因他能指明一字一詞的字理脈絡,對字詞之義,舉着同一把尺度、標準,不會自相矛盾也。要是迴避這一點,最終就只會淪為甲字典與乙字典之爭,問題永遠都無法解決。
因此,我也斗膽請問兔兄,閣下心目中認為「跡」、「蹟」二字應如何分工?什麼時候用「跡」,什麼時候用「蹟」才對?為什麼?這個極度關鍵的一點,是兔兄一直迴避了的。--Syaoran,小狼 2008年12月25日 (四) 14:10 (UTC)[回复]
既如此,我願意相信你確實只是疏忽,而非有選擇性取證。我也願意回歸事的討論,而不對人的立場質疑,將心中的疑慮當作誤會一場,向你致歉。
關於《國語辭典》是否為台灣教育標準,既然你同意不作為攻訐的材料,我也願意向你公布。在此網頁中有言:「本部編纂之字辭典屬語文工具書,其功能在於保存文獻資料、詞語使用歷程,非為教學標準之目的而編訂。」所以既不能把《國語辭典》當教育標準,也不一定《國語辭典》和台灣教育標準沒有相同之處。
一網一本的時代已經久遠,我是只能憑記憶而言。然此記憶正不正確,卻可以從網路搜尋結果、今日的一綱多本的教科書等等來評估可信度。再者,在以前或現在的台灣,「奇蹟」二字用的最多的大概就是「經濟奇蹟」一詞,此詞彙的出現頻率就像洗腦一般,大量出現在各種媒體中,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或其他台灣維基人記錯的可能性是否仍可能偏高呢?再以日本用字佐證,日本今日的標準用字「奇跡」是一種簡化,日本從前是以「奇蹟」為標準用字。日本簡化前的漢字詞彙和中文繁體字高度相同,你信賴的容若先生也提過日本「廢蹟存跡」的事情。所以從以上各種觀察都顯示,至少台灣一直都是以「奇蹟」為正寫。
我必須強調,我並不認同「跡」、「蹟」有絕對的分工,是以從古至今兩者才會時見通同。但就我對語意的感覺,「跡」與「蹟」同樣都是指遺留下來的事物,而「跡」帶有供人追蹤、察覺等實用性的語意,而「蹟」帶有引發人類情感的感情性語意。--百楽兎 2008年12月26日 (五) 03:37 (UTC)[回复]
先說明,我把兔兄上面這段字移位,因為這段字仍是說「跡/蹟」,而下方則是說「凶/兇」。而這兒的回應,也是對這一頁,以及Talk:世界七大工程奇跡頁的一併回應。
有關兔兄對在下「合你意的你就搬出來當證據,說是標準,不合你意的你就不提」之看法,要知道,標準是一個『官方』定下的文件或方案,我們生活上,總不會每一個字都翻查標準,因此我也只能就個別自己所知的、曾翻查過的、曾留意過的用字標準去發表意見。而查閱的典籍與文件,也會因個人收藏、翻查場地及翻查時的局限等因素,而有所出入。若因此,構成了兔兄對在下發言之誤會,則先行致歉。不過,相信任何人在這裏提出、討論哪字是標準是什麼時,也會有此問題吧?如果我們因此,而去質疑有人是否「合自己意」就「選擇性提出」,那麼其實這兒任何人都可以遭到相同的質疑吧。(例如說,兔兄今天在極力提出這個A標準,我能否質疑:台灣教育標準還有B。兔兄不談B只談A,是否『合你意的你就搬出來當證據,說是標準,不合你意的你就不提』這樣呢?)
在此也解答兔兄對香港標準的疑惑。《字詞表》是個頒佈不久的標準,進行時間且短,而且香港標準在執行上向來寬鬆,民間用字與它不一定相同(所以查google未必能反映它)。而理論上依標準出版的教科書,也容許有一定彈性,甚至《字詞表》本身,也有許多字詞,是接納有兩種或多種寫法,如「水分」、「水份」皆合標準。我有朋友任職教科書編輯,他表示,這些情況下,出版社仍會自行選定一個寫法,而《字詞表》中個別確證是錯誤的寫法(如「編緝」),則不會跟隨,教育署也表示將會修正。但有些字詞,過去出版社選了非《字詞表》接納的寫法(如「橋梁」,《字詞表》裏作「橋樑」),則會按《字詞表》修改。可見《字詞表》撇除個別錯漏,它在香港裏,確是現行的標準依據。要翻查香港標準,確是要查它。我絕不是合我意的才選擇性翻查、列舉。至於對標準的實疑,香港標準固然有,台灣標準也一樣會有,就像這個「凶」字。
另一方面,兔兄力指某個用字是台灣教育標準時,過去因為缺乏了舉出實質的標準文件來作證,因此我對兔兄的舉證有所質疑。現在兔兄解釋了某些官方公佈文件並不等於官方標準,提出了所轉述的出處,相信在下和大家都能理解。不過,若舉出實際用例時,能明確列出數個教科書用例(如列出書名、頁數),會比「人證的記憶」(例如說「不信可以問問與兔兄同期受教育的維基人」)更有說服力、更客觀。--Syaoran,小狼 2009年1月6日 (二) 10:21 (UTC)[回复]

不想因為百楽兎對在下個人的不滿,而壞了本來客觀的事。在台灣以外的地區,「凶」、「兇」二字確有在下所指出的分工。敬望管理員處理。謝謝。--Syaoran,小狼 2008年12月25日 (四) 14:15 (UTC)[回复]

實行問題[编辑]

我對維基處理字詞轉換的態度有點困惑。上次「凶/兇」討論未完,就匆忙以「凶字作準」論去處理,而且連台灣以外的轉換也一樣這樣處理(這點我近日才發現,所以就提出了修復請求)。現在則似乎沒有誰來修復這問題。到底大家是以什麼的標準和態度去處理的呢……--Syaoran,小狼 2009年1月6日 (二) 10:21 (UTC)[回复]
整理给出一个需要转换成兇的列表吧,我好加入全局中(有点发懒,不想自己去整理了,谅解谅解……)。—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月19日 (一) 17:37 (UTC)[回复]
如果两位尚未讨论完毕,我也可按兵不动,待两位有所共识后再修改全局表。—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月19日 (一) 17:51 (UTC)[回复]
其實上方的討論,全都是關於「蹟/跡」的。相信「凶/兇」是討論完了吧?詞表方面,我記得以前在一簡對多繁的轉換頁是有的,現在那頁好像被delete了?可不可以直接恢復那頁呢?只要是「台灣正體」版不套用它,其他繁體版本照用回就OK的了。--Syaoran,小狼 2009年1月22日 (四) 20:20 (UTC)[回复]
結論其實和從前相同:香港「凶/兇」有別,需要做轉換表;台灣沒有正式的標準,所以不需要轉換。--百楽兎 2009年1月23日 (五) 05:17 (UTC)[回复]
zh-hk下有凶/兇的转换的。—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月23日 (五) 09:43 (UTC)[回复]
其實「港澳繁體」和「繁體」版都應當弄的。但「台灣正體」這二字就不要弄了。現在看到zh-hk的那個表,但奇怪的是,像「兇手」這些條目,在「港澳繁體」之下,內文的「兇手」、「疑兇」等仍是顯示為「凶」字,看來並沒有生效。
現時zh-hk的那個表,有以下錯誤:
  • 「行凶后=>行凶後;」,應是「行凶后=>行兇後;」
  • 上方有「追凶=>追兇;」,下方有「追凶=>追凶;」,下方那個是錯的,應刪去。
另外補充一些表上沒有的:
  • 兇惡、兇狠、兇猛、兇橫、兇悍、兇險、兇相、兇犯、嫌兇、兇嫌、兇疑、兇刀、兇槍、很兇、兇巴巴、行兇前
暫時想到的是這麼多。--Syaoran,小狼 2009年1月27日 (二) 06:21 (UTC)[回复]
完成:想到更多的请继续提。zh-hant我就暂且不改了,再看看百乐兔兄对修改zh-hant有否意见。—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月29日 (四) 08:26 (UTC)[回复]

准备加入静态表中。—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2月11日 (三) 20:14 (UTC)[回复]

轉換改正:zh-cn:卫<=>zh-hk:衞; zh-cn:温=>zh-hk:温; zh-cn:裏=>zh-hk:裏; zh-cn:卧<=>zh-hk:卧; zh-cn:脫說悅<=>zh-hk:脱説悦[编辑]

香港規範寫法。--維基·垃圾·管理師 潔淨維基百科 2008年12月18日 (四) 12:30 (UTC)[回复]

"公里"也是“公裏”吗?--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2月23日 (二) 17:09 (UTC)[回复]
補充,台灣寫作溫的,香港寫作温;台灣作裡,香港作裏;台灣作衛,香港作衞。公里是公里,表裏不一是表裏不一。--維基·垃圾·管理師 潔淨維基百科 2008年12月25日 (四) 02:18 (UTC)[回复]
已查過《香港小學學習字詞表》,上方User:albeit說的皆可信。--Syaoran,小狼 2008年12月25日 (四) 14:14 (UTC)[回复]
Syaoran,小狼此處指的是「温裏衞」三字,其餘的為後補。--維基垃圾·管理員清理垃圾遭犬咬,休養三天復打掃……潔淨維基百科 2008年12月25日 (四) 14:28 (UTC)[回复]
謝謝補充。今天再查《字詞表》,「卧、脱、悦、説」都是香港教育部門的標準,此外還有「閲、蜕、兑、氲、藴、醖」等字。而「敚、涚、棁、榅、緼、蕰、蒀、揾」等字,雖然不見於只收錄常用字的《字詞表》中,但按《字詞表》的法則,也可視為香港的標準,坊間一些依《常用字字形表》出版的字典(如《朗文中文高級新辭典》、《中華新詞典》、《香港學生中文詞典》(漢語快手)等)都這樣做。--Syaoran,小狼 2009年1月27日 (二) 06:33 (UTC)[回复]
(-)反对「zh-cn:里=>zh-hk:裏」,zh-hk一樣有用「里」,例如里斯本、里約熱內盧、馬德里、馬里、索馬里、里加、里拉、華里沙、公里、里程碑。--Mewaqua 2008年12月29日 (一) 11:44 (UTC)[回复]
我的意思是在詞組中:如現在「家里」,港澳繁體會顯示為台灣寫法「家裡」,應改為顯示「家裏」。至於里字,應保持不變。如現在設定中,港澳繁體的里海會自動轉換成裏海,而非裡海。維基·垃圾·管理師 潔淨維基百科2008年12月30日 (二) 08:27 (UTC)[回复]
(=)中立,總覺得這有點過度的「用字正確」。—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9年1月1日 (四) 15:06 (UTC)[回复]
(:)回應:那你覺得為甚麼要堅持錯誤?維基·垃圾·管理師 潔淨維基百科2009年1月14日 (三) 00:40 (UTC)[回复]
異體字不一定是錯字,例如「裡」和「裏」。--Mewaqua 2009年1月18日 (日) 14:46 (UTC)[回复]
其實我這個提請是為了正視聽,使正確的香港寫法可以用於條目名稱。早前一個來自台灣的用戶,堅持將用了香港寫法的條目名稱(就是「温」字)視為錯字,一定要移動到台灣寫法(「溫」),甚至把香港寫法的重定向提交快速刪除,屢勸不改。這種地域中心、自尊自大的行為雖得到地域中心、自尊自大的管理員支持,但是沒有理由的。當然,修改繁簡轉換表後,「裡斯本」、「馬德裏」這些寫法仍然是錯的。維基·垃圾·管理師 潔淨維基百科2009年1月24日 (六) 02:57 (UTC)[回复]
異體字不一定錯,但既然有「港澳繁體」、「繁體」、「台灣正體」這樣的分工,不正是為了兼容嗎?連重定向也要快速刪除,顯然有問題。能否說說是哪個條目?--Syaoran,小狼 2009年1月27日 (二) 06:33 (UTC)[回复]
斯温·布揚松。地域中心的是台灣用戶Iokseng,自尊自大的廢物是台灣管理員Alberth2Sl維基·垃圾·管理師 潔淨維基百科
请阁下就事论事,切勿人身攻击。—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月28日 (三) 04:51 (UTC)[回复]

错误转换:“絕冬城之夜”过度转换为“无冬之夜”[编辑]

请修复“絕冬城之夜”过度转换为“无冬之夜”;错误案例:无冬之夜词条;其他说明:该条目中的大陆简体为“……无冬之夜,又称无冬之夜……”,而未转换版本为“……无冬之夜,又稱絕冬城之夜……”,读者无法对照两地之差别。—卫琉 马泰 (留言) 2008年12月28日 (日) 03:35 (UTC) --卫琉 马泰 (留言) 2008年12月28日 (日) 03:35 (UTC)[回复]

错误转换:“著名”被转换成了“着名”[编辑]

请修复“著名”被转换成了“着名”;错误案例:纳木错的旅游部分第一句“纳木错是西藏著名的旅游区。”自动转换成了“纳木错是西藏着名的旅游区。”。—Jijian91 (留言) 2008年12月29日 (一) 08:01 (UTC)[回复]

稍候,过段时间应直接在静态表中修正。—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月19日 (一) 17:42 (UTC)[回复]

( ✓ )同意建議一同取消著與着的互換,提醒一下用不轉換-{不转换内容}-符號就行了。—大嚤王 2009年2月11日 (三) 14:19 (UTC)

准备加入静态表中,所有末尾带“着”字的转换均已作消歧义处理。—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2月11日 (三) 20:15 (UTC)[回复]

錯誤轉換:「后妃」被過度轉換成「後妃」[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