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美和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張美和(1314年—1396年),九韶美和以字行江西清江人,初政治人物。

其擅长词赋,在元朝末年屡次中举而未能任官。洪武三年,被推荐为縣學教諭。之后升任为国子监助教,后改任翰林院編修。之后辞职回乡时,朱元璋亲自为其写文章。之后又出任与錢宰等人编修《書傳會選》,事成后返乡[1]

参考文献[编辑]

  1. ^ 明史》(卷137):“張美和,名九韶,以字行,清江人。能詞賦。元末,累舉不仕。洪武三年,以薦為縣學教諭。後遷國子助教,改翰林院編修。致仕歸,帝親為文賜之。復與錢宰等並征,修《書》傳,既成,遣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