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伏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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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伏护(?—?),字臣援勃海郡蓨县(今河北省衡水市景县)人,北齐宗室、官员。

生平[编辑]

高伏护是齐州刺史高建国之子,因为堂叔高灵山的儿子高懿没有儿子,齐文宣帝高洋诏令高伏护作为高灵山的嗣子[1][2]。高伏护粗鲁有处理公文的能力。天统初年,高伏护屡次升任黄门侍郎。高伏护经历几个皇帝的时期,总是参与机要,个性酗酒,经常因为醉酒误事,后期更是醉酒厉害,以至于连日不进食,整天就是喝酒,神志恍惚,竟因此而死,朝廷赠予兖州刺史[3][4]

参考资料[编辑]

  1. ^ 《北齐书·卷十四·列传第六》:子懿,卒于武平镇将,无子,文宣帝以灵山从父兄齐州刺史建国子伏护为灵山后。
  2. ^ 《北史·卷五十一·列传第三十九》:子懿,卒于武平镇将。无子,文宣以灵山从父兄齐州刺史建国子伏护为灵山后。
  3. ^ 《北齐书·卷十四·列传第六》:伏护,字臣援,粗有刀笔。天统初,累迁黄门侍郎。伏护历事数朝,恒参机要,而性嗜酒,每多醉失,末路逾剧,乃至连日不食,专事酣酒,神识恍惚,遂以卒。赠兖州刺史。
  4. ^ 《北史·卷五十一·列传第三十九》:伏护字臣援,粗有刀笔。天统初,累迁黄门侍郎。伏护历事数朝,恒参机要,而性嗜酒,每多醉失。末路逾剧,乃至连日不食,专事酣酒,神识恍惚,遂以卒。赠兖州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