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文物保護單位
寧夏回族自治區文物保護單位,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寧夏回族自治區文物局提出,經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批准,上報國務院備案,正式對外公布並豎立標誌的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 第一批:1963年自治區人民委員會公布,共10處;
- 第二批:1988年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布,共18處;
- 第三批:2005年9月15日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布,共71處;
- 第四批:2010年12月6日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布,共45處;
- 第五批:2019年7月31日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布,共12處。
分市縣列表[編輯]
此列表列舉了各地級市的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包括後來成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
銀川市[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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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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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忠市[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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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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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衛市[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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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編輯]
- 自治區重點文物保護單位(99處)[永久失效連結] 寧夏文化
參見[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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