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爾·布魯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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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爾·布魯克斯
個人資料
暱稱布魯克西
所屬國家隊澳大利亞
出生 (1962-07-27) 1962年7月27日61歲)
英格蘭克魯
身高1.98米
體重96公斤
運動
運動游泳
泳姿自由泳
大學校隊阿肯色大學

尼爾·布魯克斯(英語:Neil Brooks,1962年7月27日)是澳大利亞退役短程自由泳運動員,在1980年莫斯科奧運會與三名隊友組建沉着自信四人組拿下4×100米混合泳接力金牌。體育成績亮眼的同時,布魯克斯經常因不守紀律與官員和教練衝突,時常面臨制裁威脅。1986年英聯邦運動會返程期間,他因喝掉46罐啤酒被處禁賽,為競技游泳生涯劃上句點。退役後他主持新聞節目並評論體育比賽,但因酗酒被解僱。

布魯克斯生於英格蘭,幼年隨父母移民澳大利亞,兒時差點因事故溺斃後開始學游泳。他起初欠缺游泳技巧,但很快就在青少年組脫穎而出。布魯克斯1976年首次參加澳大利亞錦標賽,1979年第一次在全國級別賽事獲獎牌並代表澳大利亞隊參加國際泳聯游泳世界盃。1980年,他打破百米自由泳全國紀錄併入選國家隊訓練營,但因不滿官員忽視退出。布魯克斯取得莫斯科奧運會入場券,面對政府因蘇聯入侵阿富汗要求抵制奧運會的政治壓力堅決反抗。抵達莫斯科後,布魯克斯的游泳生涯在4×100米混合泳接力達到高峰,他在最後一棒超過蘇聯選手,以微弱優勢奪冠,至今仍是澳大利亞在該項目歷史上僅有的金牌。不過,接下來的個人賽布魯克斯因哮喘未能打入決賽。

奧運會結束後,唐·塔爾伯特以違紀為由從澳大利亞體育學院開除布魯克斯,後者接受阿肯色大學獎學金赴美學習和訓練,對更加自由的紀律標準非常滿意。他回國到布里斯班參加1982年英聯邦運動會,在賽前訓練營又引起官員不滿。布魯克斯呼籲改善運動員住宿條件,與游泳隊主管發生肢體衝突,面臨英聯邦運動會結束後禁賽的處罰。隊友站到他一邊抗議,威脅退出比賽,禁賽處罰隨後撤銷。雖說賽前準備不足,但布魯克斯還是奪得百米自由泳和4×100米混合泳接力金牌。1984年,布魯克斯到洛杉磯參加他的第二次奧運會,獲4×100米自由泳接力銀牌和4×100米混合泳接力銅牌。1986年,他在愛丁堡英聯邦運動會獲百米自由泳銀牌和4×100米自由泳接力金牌。退役後他當上游泳比賽評論員,但在1998年因紀律問題被解僱。

早年經歷[編輯]

布魯克斯兒時差點在上圖所示的斯旺河附近溺斃,促使父母送他去學游泳

尼爾·布魯克斯生於英格蘭克魯,是家中獨子,父親米克和母親諾拉都是工薪階層,一家在孩子四歲時移民西澳大利亞州[1]:244。布魯克斯七歲那年差點喪命,當時他和朋友在斯旺河邊玩耍,兩人爬到船上,但船飄到深水區後傾覆。朋友游上岸求助,布魯克斯只能緊靠小船。[1]:244事發後父母馬上送他到馬里蘭游泳俱樂部學游泳,不久他開始由凱文·達夫指導並持續15年。布魯克斯在達夫手下訓練六周後就在州幼齡組錦標賽拿到50米蛙泳第三名。[1]:244達夫曾是奧運會獎牌得主凱文·奧哈洛倫琳恩·麥克萊門茨大衛·迪克森琳恩·沃森的教練,但在西澳大利亞州以外基本默默無聞。布魯克斯以叛逆聞名,但對達夫評論很高,聲稱「他不向大部分澳大利亞教練那麼咄咄逼人,也不與澳大利亞泳壇政治同流合污」。[1]:244

布魯克斯13歲那年一度喪失信心。之前四年他在全部四種泳姿的比賽都能拿冠軍,但此時卻經常出師不利。其他兒童進入青春期後進步更大,布魯克斯竭力跟進。[1]:244不到一年後,他的身體發育開始追上同齡人,逐漸恢復過去的絕對優勢。他還從長距離項目轉向短程比賽。[1]:244

布魯克斯就讀黑爾小學並在比蒂公園泳池訓練,州幼齡組錦標賽基本是他的天下。1974年他在澳大利亞幼齡組錦標賽獲100和200米蛙泳銅牌,200米自由泳銀牌。念小學時布魯克斯泳姿缺乏技巧,綽號「愣頭青布魯克斯」,[1]:244但進入邱奇蘭斯高級中學時已顯著改善[2]。他一直對心理素質很自信,自稱「以前游泳全靠衝勁,現在衝勁和泳姿都不差。我一直都是比賽中最堅強的孩子。」[1]:244

全國首秀[編輯]

1976年,13歲的布魯克斯首次參加澳大利亞公開錦標賽,但沒有取得獎牌,所以未入選國家隊前往蒙特利爾參加1976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國家隊同年到珀斯參加奧運會前的訓練營,運動員在當地游泳愛好者家中借宿。布魯克斯一家接待以不守紀律出名的馬克·托內利,日後他還是布魯克斯參加混合泳接力賽的隊友。[1]:244托內利的到來令布魯克斯深受鼓舞,是他決心參加奧運會的重要原因[1]:244

布魯克斯在1976至1977年賽季的短程游泳項目表述優異,在1977年西澳大利亞州錦標賽打破六項紀律並贏得兩項賽事。他的百米自由泳成績是56.56秒,打破14、15、16歲年齡段州紀錄;200米仰泳也達成同等成績。14歲的布魯克斯第二次參加全國錦標賽,在百米自由泳項目排第四。1978年,他在百米自由泳項目排第三,以0.03秒之差與埃德蒙頓英聯邦運動會入場券失之交臂。[1]:244同年他繼續訓練並在利德維爾技術學院學會計,打破所屬年齡段的百米自由泳、200米個人混合泳和仰泳全國紀錄。1979年,布魯克斯在塔斯馬尼亞州朗塞斯頓舉辦的首屆澳大利亞短池游泳錦標賽斬獲百米自由泳銅牌和200米個人混合泳銀牌,優異表現令他首度入選國家隊,年僅16歲9個月就於1979年4月飛往東京參加國際泳聯游泳世界盃[1]:244

1980年1月,17歲的布魯克斯在珀斯以51.91秒奪得百米自由泳金牌,打破托內利所創全國紀錄。他為此首度獲邀到全國訓練營接受比爾·斯威特納姆訓練,準備參加奧運會選拔。在此期間他首次與體育高管衝突,聲稱官員希望他不要在托內利家借宿,後又稱斯威特納姆只指導過兩到三次,在他看來遠遠不夠。布魯克斯離開訓練營,回珀斯接受達夫指導。[1]:245他與托內利在澳大利亞錦標賽百米自由泳項目交手,在衝刺階段被托內利超越排名第二[1]:245,後者以51.8秒打破全國紀錄[1]:240。布魯克斯拿到奧運會入場券,入選兩項個人賽和4×100米混合泳接力[1]:245

奧運征程在即,但蘇聯入侵阿富汗導致以美國為首的眾多西方國家集體抵制奧運會。總理馬爾科姆·弗雷澤澳大利亞奧林匹克委員會的重要贊助人,他和部分公眾向運動員施壓,要求他們加入抵制。但托內利指出,各國間的貿易關係不會受到任何影響,抵制只會損害運動員利益。他成為澳大利亞運動員的領導人物,為參加比賽的權利抗爭,並將他們的訴求向千家萬戶廣而告之。[1]:239[3]:148[4]:334

莫斯科奧運會[編輯]

4×100米混合泳接力是布魯克斯莫斯科之行的焦點,比賽在他18歲生日前兩天舉行。1960年男子4×100米混合泳接力成為奧運會比賽項目以來,美國隊每次都能取勝,所以美國隊抵制奧運會讓其他國家代表團看到希望。澳大利亞隊自項目設立以來的五次奧運會都有參與,最好成績是在羅馬首秀所獲銀牌,其次是1964年東京奧運會取得銅牌,1972年甚至在熱身賽就遭淘汰。外界分析認為澳大利亞隊有望獲得獎牌,但威脅不大,最受關注的三支隊伍分別是瑞典、英國和蘇聯。[1]:233東道主的仰泳和蛙泳選手都是奧運會銀牌得主,蝶泳運動員在百米項目排第五,自由泳選手後來的單項成績排第四。英國隊擁有百米蛙泳金牌得主鄧肯·古德休,瑞典的蝶泳和仰泳運動員均已拿下各自百米單項冠軍,自由泳選手將在數天後獲得百米項目銀牌。[1]:233澳大利亞隊的牌面實在無法與上述三隊相比,四人只有彼得·埃文斯在單項中拿到獎牌,獲蛙泳比賽季軍[3]:148馬克·克里在仰泳半決賽淘汰,托內利在百米仰泳的成績超過克里[4]:334[1]:237,但只能臨時充當蝶泳選手[1]:234。澳大利亞代表團在1976年奧運會上寸金未獲,國民仍在翹首期盼1972年慕尼黑奧運會後的首枚金牌,給運動員帶來更大壓力[4]:333。1980年奧運會的男子4×100米混合泳接力項目一共只有13個國家參加,澳大利亞隊排在第七[5]

瑞典隊首輪預賽即遭淘汰,澳大利亞勝率大增。四人組以23歲的托內利年紀最長,他也是事實上的領隊。托內利召集其他隊員,要求大家承諾把成績控制在一定時間內。克里發誓要在57秒內完成仰泳,蛙泳選手彼得·埃文斯承諾63秒內游完;托內利保證54秒搞掂百米蝶泳,布魯克斯則在從未快過51秒的情況下決定要以49.8秒為全隊收尾。托內利為隊伍取名「沉着自信四人組」,其他大部分參賽隊員以高昂的姿態走進編組區時,澳大利亞選取手依舊輕鬆愉快,對入水後的表現充滿信心。[4]:334[1]:234

首先入水的克里游得比之前單項賽快,但比個人最好成績還是要慢兩秒。他用57.87秒游完全程,澳大利亞隊排名第四。埃文斯接棒後游出63.01秒的個人最好成績,令澳大利亞隊在比賽完成一半時上升到第二位,游到50米時幾乎與東道主並駕齊驅。第三個入水的托內利以54.94秒游完100米,把個人最好成績縮短近兩秒之多。[1]:234他的兩臂力道不均衡,所以採用兩臂不同的游泳戰術[1]:242。他在後50米開始逼近一個身位外的蘇聯運動員,完成最後的衝刺時只落後不到一米。布魯克斯的入水強勁而及時,浮上水面時幾乎與蘇聯對手並駕齊驅。50米轉向時他取得領先並朝金牌發起最後衝擊,蘇聯自由泳選手雖在距終點25米時一度趕上並超過布魯克斯,但很快就被反超並拉開距離,最終澳大利亞選手以0.22秒優勢奪冠。[1]:234他在最後十米暫停呼吸,而且到五米時已經笑起來,確信對手不可能追上來[1]:245。布魯克斯以49.86秒游完全程,保住之前向隊友的承諾[3]:63,澳大利亞隊以3分45.7秒獲得該國史上首枚混合泳接力賽金牌[4]:334[1]:234[3]:440-441。布魯克斯的母親在上一年聖誕節因癌症去世,他以此次奪冠告慰媽媽在天之靈[1]:245。布魯克斯回國時獲得英雄般的禮遇,但此次奪冠他自認心中競賽欲減弱,打算退役[1]:245。2000年,布魯克斯與三名隊友一起因折桂莫斯科獲澳大利亞體育獎章[6]

布魯克斯在接力賽結束後還需參加百米自由泳個人賽,他在熱身賽以52.11秒與瑞典選手佩爾·約翰松並列第一,總排名第七進入半決賽[7],但卻因嚴重哮喘必須入院治療。布魯克斯後來堅持參加半決賽,賽前心率達每分120次,遠超他的正常值72次[1]:245[3]:63。他在半決賽以52.7秒排第七,總成績第14,距決賽資格還差0.83秒[7]

美國高校經歷[編輯]

奧運會結束後,布魯克斯缺乏繼續游泳的動力。游泳教練斯威特納姆和丹尼斯·珀斯利邀請他加入澳大利亞體育學院,但他不久就因不守紀律被首任校長、前澳大利亞游泳隊首席教練唐·塔爾伯特開除[8]。接下來布魯克斯未參加訓練就拿下全國百米自由泳項目冠軍,但52.61秒的速度已經明顯不及個人最好成績。布魯克斯隨後接受阿肯色大學獎學金赴美留學,在山姆·弗雷亞斯手下訓練,美國高校更加自由的文化、特別是運動員和教練間和諧的關係令他如魚得水。在他看來,美國教練對待運動員不像澳大利亞那般全權掌控:「要在澳大利亞,他們賽後只想把你關進房間,到了美國你就能和教練聊聊天,一起喝啤酒」。[1]:245美國採用的短道泳池令布魯克斯更加得心應手,與50米的長道相比掉頭次數多一倍,強勁的雙腿令他在掉頭時更有優勢。布魯克斯本來只計劃在美國停留一年,但對美國高校運動員倍受矚目而且經常比賽非常滿意,決定多呆一年。這兩年他都在西南聯盟50米和百米自由泳比賽奪冠,在1981年國家大學體育協會錦標賽百米自由泳排第四。他還在美國社區學院協會錦標賽百米自由泳項目排第二,僅次於1984年奧運會冠軍羅迪·蓋恩斯[1]:245[9]

布魯克斯在美國的成績出眾,但澳大利亞泳聯拒絕為他回國參加1982年全國錦標賽支付差旅開支,反倒是阿肯色大學為獎勵他的表現出資[1]:245。布魯克斯在百米項目衛冕失敗[1]:247,但仍取得前往布里斯班參加1982年英聯邦運動會的資格。游泳隊到悉尼東南沿海郊區參加為期五周的訓練,住在大部分住戶是越南戰爭難民的移民旅館。布魯克斯呼籲改善住宿品質,促使官員採取行動。[1]:245

因違紀短暫禁賽,1982年英聯邦運動會[編輯]

抗議住宿條件後,布魯克斯因與體育官員發生衝突引起媒體關注。因時區差異,他在宵禁後與身在美國的教練通電話,安排英聯邦運動會結束後的返美行程。隊伍經理傑夫·黑爾企圖中斷電話,[1]:245威脅開除布魯克斯,後者一怒之下把經理推到牆邊[1]:245。次日澳大利亞泳聯官員和布魯克斯開會,在他拒絕讓步後處以英聯邦運動會結束後禁罪一個月的處罰[1]:245。布魯克斯宣稱,要罰就馬上生效,不要還等他參加運動會拿獎牌之後[1]:246。他對訓練環境的非議引起隊友共鳴,許多游泳老手宣稱,如果布魯克斯禁賽,他們就退出遊泳隊,最後泳聯撤銷處分[1]:246。布魯克斯一直強烈批評泳壇官僚主義,「太多官員要求無條件服從」[1]:246,呼籲組建游泳運動員委員會[1]:246

布魯克斯和部分短程游泳隊友抵達布里斯班後剃頭,引起澳大利亞媒體高度關注。他以51.09秒在百米自由泳熱身賽排名第一併打破英聯邦運動會紀錄,接下來51.14秒的決賽成績雖然不及熱身賽,但仍足以拿下這場競爭激烈的比賽。[1]:246

布魯克斯與百米自由泳銀牌得主格雷格·法薩拉、銅牌得主邁克爾·德拉尼、格雷姆·布魯爾組隊參加4×100米自由泳接力比賽。他以50.56秒游完百米,澳大利亞隊最後以近三秒的顯著優勢奪金。剃光頭的四人組人稱「刻薄機器」。[1]:246他與大衛·奧貝爾、埃文斯和喬恩·西本合作在4×100米混合泳接力再獲金牌,最後上場的布魯克斯百米自由泳成績是50.44秒[1]:246。加拿大隊本來還要領先澳大利亞隊很多,但因接力時搶跳取消資格[1]:242。布魯克斯賽後再赴美國,大學賽季結束後返回澳大利亞,獲西澳大利亞州年度運動員稱號[1]:246

再赴奧運[編輯]

布魯克斯是1984年澳大利亞錦標賽的種子選手,在百米自由泳落後馬克·斯托克韋爾和德拉尼排第三,以0.05秒之差失去參加奧運會個人賽的機會。三人的成績差距僅0.15秒,均入選奧運會自由泳接力賽。他趕赴洛杉磯參加1984年奧運會,希望重現四年前的輝煌。[1]:246

布魯克斯、法薩拉、德拉尼和斯托克韋爾在熱身賽就想創造歷史淘汰美國隊[1]:246。澳大利亞隊和美國隊都屬第三輪熱身賽,澳大利亞隊以3分19.94秒刷新奧運會紀錄。布魯克斯在熱身賽一馬當先,以50.36秒游完百米;斯托克韋爾的最後一棒比東道主快0.41秒,澳大利亞隊以0.2秒優勢排第一。兩隊遙遙領先,比第三名瑞典要快近四秒。但是,美國隊的保留實力更強,200米自由泳銀牌得主邁克·希思和百米自由泳冠軍蓋恩斯均未上場,澳大利亞隊在熱身賽就已派出最強陣容。[10]

澳大利亞教練特里·巴克在決賽調動選手順序,法薩拉第一個上場;美國隊安排希思和蓋恩斯應戰[1]:246[10]。法薩拉用51秒游完第一棒排第二,比美國隊的克里斯·卡瓦諾慢0.17秒。此時各參賽隊伍距離尚未拉開,第一到最後一名只差0.9秒。布魯克斯以49.36秒游完第二棒,在全場排第四,但比美國對手希思快0.24秒,澳大利亞隊在比賽完成一半時以0.07秒領先。澳大利亞和美國隊此時已與其他隊伍拉開距離,相隔至少兩秒。美國隊在第三棒反超,馬特·尼古拉斯·比昂迪比德拉尼要快0.59秒,蓋恩斯也比斯托克韋爾快0.13秒,美國隊最終以3分19.03秒刷新世界紀錄,澳大利亞隊落後0.65秒摘銀,比第三名瑞典快近三秒。[3]:63[10]布魯克斯堅持認為應該讓他或斯托克韋爾游第一棒,「金牌就這麼被搶了」[1]:246[4]:356

布魯克斯在混合泳接力項目只參加熱身賽,決賽時由第一人選斯托克韋爾取代,澳大利亞隊最後摘得銅牌[1]:246。澳大利亞和美國隊均分在第三輪熱身賽,在第四棒交接時兩隊並駕齊驅,布魯克斯的最後一棒全場最快,領先美國隊的湯姆·賈格0.4秒[11]。澳大利亞隊在熱身賽排名第一,但美國隊四棒的第一人選均未上場。斯托克韋爾、克里、埃文斯和格倫·布坎南在決賽落後美國和加拿大排第三[4]:356[1]:243,距銀牌只差0.02秒。澳大利亞隊的決賽成績比熱身賽快0.68秒,但美國隊提升達5.03秒之多。[11]

泳壇生涯末期,退役[編輯]

1985年,布魯克斯與斯托克韋爾在澳大利亞錦標賽百米自由泳項目以51.12秒並列第一。接下來布魯克斯又與湯姆·斯塔切維奇、保羅·李和巴里·阿姆斯特朗組隊參加百米自由泳接力,為西澳大利亞州首次摘得項目桂冠。[1]:247布魯克斯獲得前往愛丁堡參加1986年英聯邦運動會的入場券,以51.01秒在百米自由泳摘銀,法薩拉奪金。他與法薩拉、斯托克韋爾和馬修·倫肖摘得4×100米自由泳接力賽桂冠,還打破英聯邦運動會紀錄。[3]:63, 287-288布魯克斯在返航期間喝掉46罐啤酒,還在電視採訪時談論,結果被禁賽半年[1]:247。前澳大利亞游泳隊首席教練塔爾伯特不飲酒,他在回憶錄介紹當時滲透澳大利亞游泳界的酗酒文化時援引布魯克斯及「刻薄機器」其他選手為例,聲稱他們是酗酒文化最顯著的代表[8]。塔爾伯特還特別指出布魯克斯在澳大利亞體育學院期間的擾亂[8],在他看來,酒是20世紀70年代澳大利亞游泳水準大退步的主要原因,還導致20世紀80年代在國際泳壇缺乏競爭力[8]

布魯克斯隨後退役,遷居昆士蘭州楠伯並創辦搖滾樂隊「聯盟」,自創歌曲並彈電吉他。他還代表西澳大利亞州參加地方級別的水球室內板球澳式足球比賽。[1]:247

布魯克斯1985年從阿肯色大學畢業並獲新聞學學位,畢業前就在珀斯七號電視網見習五年,為工作日晚間新聞欄目閱讀體育新聞。他是198819921996年夏季奧運會的電視評論員,除游泳和水球外還評論排球項目。1998年,他又為長野冬奧會評論高山滑雪項目。他參與澳大利亞澳式足球聯盟比賽報道,在七號電視網工作日晚間新聞欄目播音體育新聞。他主持《布魯克西的腳步》節目三年,還有西澳大利亞州旅遊/度假節目《狂野西部》,並在悉尼奧運會前同特雷西·霍姆斯合作主持《奧運會》。[12][13]

20世紀90年代,布魯克斯的事業遭遇挫折。他染上酒癮,幾次在鏡頭前出問題,曾在喝醉後播音體育新聞,還在醉酒後與九號電視網澳式足球評論員山姆·紐曼爭執。[14]1999年初,七號電視網認為布魯克斯的部分言論「品味低劣而且得罪人」,因此禁止他上電視六周[15]。布魯克斯在未獲七號電視網授權的情況下接受雜誌採訪,對方詢問他最期待悉尼委員會哪個項目的比賽,他回答:「奧運會結束後大家滾蛋」[16]。最後電視台將他開除,報道游泳比賽的機會與70萬澳大利亞元的年薪付諸東流[14]

2000年末,布魯克斯未能及時歸還西澳銀行的14941.64澳大利亞元債務,珀斯的聯邦法院宣告他破產[17]。2001年5月,警方突擊檢查布魯克斯在珀斯的住宅,發現長到一米高的大麻作物。布魯克斯宣稱這些作物都是朋友的,後又自稱準備離開西澳大利亞州[18]。2003年移居南澳大利亞州後,布魯克斯創辦《本地》雜誌,宣稱是該州地位領先的生活時尚雜誌。雜誌由他和夫人獨立經營,絕大部分內容是廣告。新聞工作者彼得·菲茨西蒙斯批評雜誌缺乏校對,連採訪基倫·珀金斯後引述的話語都錯漏百出。[19]布魯克斯身高近兩米,游泳生涯期間體重不足一百公斤[1]:247。退役後他體重顯著上升,一度增至150公斤,進入21世紀後開始努力減肥,2007年已有明顯效果並戒除酒癮[14]

布魯克斯是硝基能量飲料公司合伙人,公司曾贊助賽車運動,但後來陷入財政困境,他與合伙人因此不和。2009年董事會開除布魯克斯,他和昔日合伙人都已訴諸法律。[20]

1985年1月,布魯克斯與萊內特·昆利文成婚,兒子盧克同年出生,是澳大利亞水球隊守門員[21]。2000年,布魯克斯迎娶第三任夫人艾麗[13]

2017年10月13日,琳達·布魯克斯從巴厘島返回珀斯後被捕,昆士蘭州的引渡申請獲批,2008年她擔任高管的體育服飾公司涉嫌欺詐,警方要求她和丈夫尼爾回答問題。據信尼爾本人留在巴厘島。[22]

參考資料[編輯]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Howell, Max. Aussie Gold. Albion, Queensland: Brooks Waterloo. 1986. ISBN 0-86440-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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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