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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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顯忠
出生1109年
北宋
逝世1178年
南宋
職業南宋將領

李顯忠(1109年—1178年),公弼,鄜延路綏德軍清澗城人,南宋著名將領,太尉、贈開府儀同三司忠襄。本名世輔,紹興年間賜名顯忠。父李永奇,字權叔。

生平[編輯]

出身與早年[編輯]

李家據傳是唐朝宗室之後[1][2],自唐代以來世襲蘇尾九族巡檢使。李顯忠十七歲時,即隨父親上戰場作戰。建炎二年,金兵入侵鄜延路,李顯忠主動要求前去刺探情報,夜裡獨自一人殺死睡在土洞裡的十七名金兵,受到經略制置使王庶賞識,補承信郎(武階,第52階,從九品),充第三隊隊將,由是始知名,後西夏以重兵侵威戎城,正將張濟偕世輔追至瓦窯港遇西夏伏兵五千,世輔以族人三百騎交戰,夏兵大敗,斬首二百得馬三百匹,張濟以告經略制置使司,補保義郎(武階,第50階,正九品),後轉武翼郎(武階,第42階,從七品),充副將。

國讎家恨[編輯]

建炎二年二月,金兵攻陷延安府,顯忠父子被迫擔任偽職,金將婁室授永奇為鄜延路馬步軍副都總管兼措置治邊軍馬,置司綏德軍,世輔充鄜延路兵馬副都監兼第六將正將,定安堡駐紮,父子意圖南歸。偽齊立後,劉豫子劉麟赴陝西撫諭,授永奇為隴州防禦使、鄜州馬軍副都總管兼沿邊措置使;世輔授武節大夫、鄜延路兵馬都監主管第六將兼蘇尾九族都巡檢使。兀朮任命李顯忠為定國軍承宣使、知同州事,李顯忠利用機會抓獲金將撒離喝,率軍投奔宋朝,途中追兵太多,只得逼撒離喝立誓不報復後,將撒離喝放了。父李永奇在鄜城,率家口逃亡過程中被金軍追上,全家都被殺害。李顯忠帶着剩下的二十餘人逃奔西夏,欲向西夏借兵向金兵報仇。紹興九年(1139年)六月,夏崇宗李乾順任命李顯忠為鄜延岐雍經略安撫使兼馬步軍都總管[3],想借李顯忠之手奪取延安府。李顯忠帶兵到延安城下,發現此時延安已歸大宋所有,經鄜延路經略安撫使趙惟清勸諭,李顯忠脫離西夏,並且擊退了來犯的西夏軍隊鐵鷂子軍

歸附南宋[編輯]

李顯忠揭榜招兵,募得精兵萬餘人,擒殺了許多加害李氏家族的人。至鄜州時,軍隊共計四萬餘人,聲勢很盛,撒里曷聞風遁走。四川宣撫使吳玠張振撫諭,至河池縣見吳玠,犒以銀絹,詣行府受告敕、金帶,除指揮使、護國軍承宣使(階官,正四品)、樞密行府前軍都統制,紹興九年(1139年)赴行在見高宗,高宗厚加封賞,賜名忠輔,賜田鎮江府,又賜名顯忠。

十年(1140年),金兀朮進犯河南,李顯忠為三京招撫使司前軍都統制,和李貴攻破靈壁縣(今屬安徽宿州)。兀朮又進犯合肥,高宗手詔命李顯忠與張俊會合,兀朮畏懼李顯忠勇猛而撤退[4]

太后駕臨臨安,李顯忠前往覲見,加封保信軍節度使(階官,從二品)、龍衛神衛四廂都指揮使、禦前選鋒軍統制、添差兩浙東路馬步軍副總管(差遣),十八年(1148年)五月二十七日,封隴西郡開國公食邑一千五百戶實封八百戶。李顯忠熟悉西部的地理情況,上書朝廷陳述收復失地的策略,與奸相秦檜的主張相牴觸,十八年五月被秦檜以私取妻於金國為由貶官,降授平海軍承宣使,奉祠祿,提舉台州崇道觀,台州居住,因此擔任閒職十餘年。二十三年(1153年)正月,復甯國軍節度使、殿前司選鋒軍統制。二十六年(1156年)三月,受少傅、寧遠軍節度使、領殿前司都指揮使職事楊存中所薦,為殿前司右軍統制。二十七(1157年)年五月,改殿前司選鋒軍統制。二十九年(1159年)六月,升殿前司選鋒軍都統制,賜田六十頃。三十年(1160年)三月,充池州駐扎御前諸軍都統制。

抗金鬥爭[編輯]

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九月,金國撕毀和約,朝廷命李顯忠率所部抵禦金軍。李顯忠派遣統制官韋永壽等率二百騎兵到安豐軍(今安徽壽縣),大敗金兵五千人。金軍增兵一萬餘,李顯忠親自帶騎兵出擊,從早晨戰鬥到中午,愈戰愈勇,敵軍抵擋不住,死傷甚眾。十月,為禦營先鋒都統制,屯蕪湖。

載有霹靂炮的南宋戰船
載有霹靂炮的南宋戰船

金主完顏亮率軍侵犯淮西,建康府駐扎御前諸軍都統制王權奉命防禦,從廬州退守和州(今安徽巢湖和縣),後又棄軍渡江,和州失守,完顏亮親率軍隊駐兵雞籠山。朝廷命李顯忠代王權掌兵,虞允文負責交接。在顯忠抵達之前,虞允文把握戰機,收攏敗兵,與金兵水戰,殺死金兵四千餘人。李顯忠率精銳一萬餘渡江戰鬥,收復淮西失地,在橫山澗擊敗金軍射鵰軍。完顏亮渡江心切,責怪將領不盡力,為完顏元宜所殺[5],金軍撤退。顯忠此戰立下大功,受賜五子金帶,授淮南西路制置使、京畿路、河北西路、淮北壽、亳州招討使,擢太尉(武階,第1階,正二品)、主管侍衛親軍馬軍司公事(軍職)。宋孝宗即位後,賜田百頃,兼權池州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節制軍馬。

隆興元年(1163年),金世宗新即位,金國形勢不穩,希望與宋朝重立和約。李顯忠暗中與金國將領蕭琦聯繫,謀劃率軍經汴京打通關陝,收復鄜延,招攬舊部。張浚時任都督,銳意恢復,李顯忠奉命出兵,行軍至陡溝(今安徽省無為縣陡溝鎮),蕭琦違背密約,派拐子馬進攻,被顯忠擊敗,顯忠順勢收復靈壁。李顯忠派出降兵招撫,收復虹縣(約在今安徽五河縣附近),但因此與負責進攻虹縣的將領邵宏淵不睦。同年六月,顯忠兵臨宿州,消滅金兵數千人,迅速攻占宿州城,在巷戰中又消滅金兵數千。顯忠以功授開府儀同三司(文階,第1階,從一品)、殿前司都指揮使(軍職,從二品)、淮南京東河北招討使,妻周氏封國夫人。然而顯忠沒有同意邵宏淵開府庫酬軍的建議,只用一部分錢財獎勵士兵,引發士卒不滿。

金國將領孛撒率領十萬兵馬進攻,邵宏淵不願配合李顯忠,李顯忠率部與金兵作戰,大敗敵人。邵宏淵動搖軍心,使得士兵失去鬥志,麾下將領又私自撤退,顯忠無奈退守城中,金兵發起猛攻,戰況激烈,顯忠親自上城防禦,終於擊退金兵,但是軍械錢糧遭到很大損失,原本反攻金國的機會也失去了。戰後,顯忠責授清遠軍節度副使(散官,第一階,從八品)、筠州安置,後再貶果州團練副使(散官,第四階,從八品),潭州安置。後朝廷知其故,九月移撫州,歲余移信州

晚年[編輯]

乾道元年(1165年)十二月,朝廷重新起用李顯忠,許任便居住,乃還會稽,有旨復正任觀察使,臣僚論其「冒乾貨賄,不恤士卒,符離之戰,軍士、戰馬之死亡,兵器甲冑之散失,莫知其數,禠官竄責,尚為輕典,遽爾收敘,人言謂何」,複容州防禦使(階官,正任官,第四階,從五品)。未幾,孝宗遣中使劉慶祖賜白金三萬兩。四年(1168年)八月,復隨州觀察使(階官,正任官,第三階,正五品)、兩浙東路馬步軍副都總管,賜銀三萬兩,絹三萬匹,綿一萬兩。未幾,提舉台州崇道觀(祠祿官)。五年(1169年)十一月,詔除威武軍節度使(階官,從二品)、左金吾衛上將軍(環衛官,從三品),賜第京師。上奇其狀貌魁傑,命繪像閣下賜玉束帶、白金五千兩、綵五百匹、御馬甲器械。七年(1171年)六月,複太尉。乞祠,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祠祿官),紹興府居住,歲賜米二千石。九年(1173年),顯忠稱病辭官。淳熙四年(1177年),顯忠受到孝宗召見賜銀合茶藥。五年(1178年)七月卒,贈開府儀同三司、隴西郡開國公,諡忠襄,九月,葬於紹興府山陰承務鄉秦望山。

家族[編輯]

  • 曾祖父:李德明,皇城使,贈太師、秦國公
  • 曾祖母:野氏,贈楚國夫人
  • 祖父:李中言,皇城使,贈太師、魏國公
  • 祖母:折氏,贈韓國夫人
  • 父:李永奇,同州觀察使充鄜延路馬步軍副都總管、知鄜州軍州事兼管內安撫使、贈太師、鎮西軍節度使,陳國公、乾道初年諡忠壯
  • 母:蒙氏,贈安化郡夫人、越國夫人
  • 弟:李世壽,左武大夫、沂州團練使
  • 弟:李世延,武顯大夫、博州刺史
  • 弟:李世武,修武郎
  • 妻:周氏,福國夫人
  • 妻:趙氏,和政郡夫人
  • 妻:王氏,信安郡夫人
  • 侄:李師道,忠訓郎
  • 子:李師政,武經郎
  • 子:李師道,武翼郎
  • 子:李師雄,武功大夫、閤門祗候
  • 子:李師廉,武功大夫
  • 子:李師閔,武功大夫、閤門祗候充兩浙東路兵馬都監
  • 子:李師文,武功大夫、兩浙東路第四將
  • 子:李師顏,右武大夫、高州刺史、提舉建寧府武夷山冲佑觀、隴西縣開國子、食邑五百戶
  • 子:李師孟,武功郎
  • 子:李師正,武略大夫充江南東路兵馬鈐轄
  • 子:李師古,武略大夫充紹興府兵馬鈐轄
  • 子:李師武,忠訓郎
  • 子:李師説,承信郎、監潭州南嶽廟
  • 子:李師尹,承信郎、閤門看班祗候、監潭州南嶽廟
  • 子:李師旦,秉義郎、監潭州南嶽廟
  • 子:李師直,忠訓郎
  • 子:李師禹、保義郎
  • 子:李師英
  • 女:李氏,適武功大夫焦顯祖
  • 女:李氏,適武義大夫韋世昌
  • 女:李氏,適秉義郎、閤門祗候王瓚
  • 女:李氏,適修武郎、新差充京畿第二將趙鼒
  • 女:李氏,適承節郎孔居義
  • 女:李氏,出家
  • 孫:李諤,承節郎
  • 孫:李讜
  • 孫:李誼
  • 孫:李訢
  • 孫:李詢,承節郎
  • 孫:李詵
  • 孫:李謙
  • 孫:李諫
  • 孫:李議,承節郎
  • 孫:李諲

評價[編輯]

《宋史》評價李顯忠說:「李顯忠生而神奇,立功異域,父子破家狥國,志復中原,中罹讒構,屢遭廢黜,傷哉!」對顯忠不能完成恢復中原的大業表示惋惜。

延伸閱讀[編輯]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宋史·卷367》,出自脫脫宋史

注釋[編輯]

  1. ^ 宋·張掄《故太尉威武軍節度使提舉萬壽觀食邑六千一百戶食實封二千戶隴西郡開國公致仕贈開府儀同三司李公行狀》:「其先唐諸公子也,世遠譜不存。」
  2. ^ 《李公祠堂碑記》:「本唐睿宗之後,世襲蘇尾都巡檢使。」
  3. ^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百二十九
  4. ^ 《宋史·列傳第一百二十六》:「兀朮謂韓常曰:『李世輔歸宋,不曾立功,此人敢勇,宜且避之。』」
  5. ^ 《金史·卷一百三十二·列傳第七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