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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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玄(110年—184年6月6日)[1],字公祖梁國睢陽(今河南商丘南)人。橋玄的七世祖是人稱「橋君學」的橋仁,在漢成帝時任大鴻臚,著有禮記章句四十九篇。祖父橋基曾任廣陵太守,父親橋肅曾任東萊太守東郡太守橋瑁為其族子。

生平[編輯]

橋玄年輕曾擔任縣功曹。《後漢書》記載,當時豫州刺史周景梁國視察,橋玄跪地向周景陳述當時陳國相(封國首長,位階相當於太守羊昌罪惡。周景覺得他有壯志,任命他辦理此案。橋玄上任立即收押羊昌門客,徹查罪行。受大將軍梁冀庇護,梁冀發檄文給周景讓他收回任命,橋玄收到檄文直接退回,羊昌押解進京。從此橋玄聞名。

孝廉,補侍御史,後擔任洛陽左尉,因恥為外戚河南尹梁不疑所辱,棄官還鄉里。建和二年(148年)二月又以高第補侍御史,然而在職才一個月,由於邊疆傳來白馬羌叛漢攻擊廣漢縣,當時西羌和湟中胡也復畔為寇,震驚隴漢,漢朝除了派益州刺史擊敗收降羌胡,同時任橋玄為涼州刺史,參與安定羌胡,於是西羌與湟中胡在之後幾年都沒有再叛變。[2][3]永興元年(153年),西域車師後部王阿羅多與戊部候嚴皓因為相處不融洽,發怒叛漢,橋玄派從事牛稱、何傅二人率輕騎協助戊校尉嚴詳招降阿羅多,因最後不動干戈,揮鞭而定西域之事,人以為美談。[4][5]同年七月,全國多個地方爆發蝗蟲災害,涼州諸郡亦陷入饑荒,橋玄下命開倉賑災,手下認為國法規定邊郡倉庫的糧食因為軍事原因不可以擅自派出,要先上奏朝庭,等朝庭允許才能派,橋玄駁道︰「若先請,民已死。」,於是派糧後才上奏,漢桓帝因為考慮到橋玄像西漢汲黯一樣是憂民才擅開,所以下詔書不追究,亦下詔各地賑災。橋玄就是這樣處事果斷不疑的人。[6][7]

後升遷到齊國相,除惡愛民,賞罰分明,因此百姓守法,後來,臨淄令貪污,橋玄在審問後就直接將他處死,因為沒有上奏朝庭審核批準,被罰徒刑城旦[8][9]刑期完後,便被徵拜為上谷太守,有一日有一對父子在街道行走,被一名惡霸攔道不讓他們走,並出言侮辱他們,他們勸之不理,那個兒子便殺了惡霸,被捕,橋玄在了解事情經過後,認為那兒子是因父子受侮辱後才殺人,於是沒有處罰他也沒有向朝庭舉報此事,令此子可等到之後桓帝大赦天下時免罪。又蕃縣戶曹史張機犯了罪,後收買帝舜廟祠巫自託,說舜帝顯靈命橋玄不能責罰他,但橋玄直接考驗他的罪名,當日將之處死,遷漢陽太守。[10]

在職漢陽太守期間,當時上邽令皇甫禎有臧罪,橋玄捉拿審理後判以髡笞之刑,皇甫禎死於冀縣市集,漢陽郡境內皆震驚。另外,上邽郡人姜岐,守道隱居,名聞西州,橋玄召他為吏,但他稱疾不來就職。橋玄大怒,命督郵尹益去逼他出任,說「姜岐若不來當官吏,便逼他的母親出嫁。」尹益見勸阻橋玄幾次都不聽,便去勸姜岐來當官吏,姜岐也不聽勸,郡內士大夫知道此事便爭先去勸諫橋玄,橋玄因此才停止逼姜岐出仕,當時的人以此事批評橋玄處事不當,後來橋玄以病請求免官。後又被漢桓帝以公車徵為司徒長史。[11]

延熹八年(165年)正月,漢桓帝的同父同母弟弟劉悝因為謀逆失敗被擒,有官員上奏漢桓帝要求將劉悝廢為庶民,但漢桓帝不忍心,只是將他貶為癭陶王[12],癭陶屬鉅鹿郡一小縣,劉悝的食邑大減。漢桓帝又以橋玄善長監察,拜橋玄為鉅鹿太守,劉悝因畏懼橋玄之嚴明執法,於是約束自己,靜息不法行為。後橋玄徵為將作大匠,然未到京城就有人上奏毀謗他,因此轉拜議郎,遂用免官。[13]

延熹九年(166年),因為名將度遼將軍張奐徵任大司農,以另一名將皇甫規接任度遼將軍。六月,鮮卑見張奐已離開邊境,於是入侵北方,並招引南匈奴、烏桓、高句麗一起叛漢攻擊北方、東北九郡[14],雖外族聯軍在攻遼東郡時被名將遼東太守度尚擊敗[15],但到七月鮮卑再次入侵,並誘引東漢西北方羌人聯盟以分散漢軍,於是上郡沈氐羌、安定先零諸種共寇武威、張掖,鮮卑等攻東北。漢桓帝於是下召公鄉舉薦出征人選,最後以張奐為使匈奴中郎將為主帥,以九卿秩督幽、並、涼三州及度遼、烏桓二營,兼察刺史、二千石能否,而橋玄則為度遼將軍,假黃鉞。在大軍出發前,橋玄向漢桓帝進言「吏士頻年在外,勤於奔命,人馬疲羸撓鈍。請且息州營橫發之役,以補困憊。」,漢桓帝答應了他的請求,停止州營吏士不必要的徭役,節省人力、馬力、糧食。到十二月,鮮卑聽到張奐、橋玄等率大軍殺到於是退兵,南匈奴、烏桓等外族歸降,永康元年(167年)正月,張奐轉攻東羌、護羌校尉段熲擊西羌,而橋玄則在東北經營,後漢靈帝建寧元年(168年)十二月,鮮卑、高句麗來犯都被他擊退。[14][16][17][18][19][20]

靈帝又召回他先後任河南尹少府大鴻臚等職。建寧三年(170年)八月升為司空,四年(171年)三月改任司徒,同年因天災自請辭官。翌年(172年)被征任尚書令,後而升遷為侍中,稱病請辭,徙拜為光祿大夫。光和元年(178年)十二月,升為太尉,數月後託病辭官。復拜少府,因病不就職。後來,拜為太中大夫,光和七年(184年)五月甲寅(6月6日)病逝,時年七十五。[1]

曹操初出曾拜會橋玄,當時曹操尚未出名,橋玄對他評價頗高,稱「天下將亂」,而曹操是能夠安定天下的「命世之才」[21]。將他引薦給許劭。後來曹操途經橋玄墓時親自為他撰文緬懷。

家族[編輯]

父族[編輯]

子嗣[編輯]

登場作品[編輯]

評價[編輯]

  • 劉志:「邊谷不得妄動。玄擅出於是,玄有汲黯憂民之心,後不以為常。」(《太尉喬玄碑陰》引)
  • 蔡邕:「光祿大夫橋玄,聰達方直。……宜為謀主,數見訪問。」「光光列考,伊漢元公。克明克哲,實睿實聰。如淵之浚,如岳之嵩。威壯虓虎,文繁雕龍。撫柔疆垂,戎狄率從。敷教中夏,五教攸通。帝謂我後,朕嘉君功。命君三事,時亮天功。公拜稽首,翼翼惟恭。左右天子,祗厥勛庸。庶績既熙,黎民時雍。上下謐寧,八方和同。否顯伊德,作憲萬邦。」(《太尉喬玄碑陰》)「公秉性貞純,幼有弘姿,剛而不虐,威而不猛,聞仁必行,睹義斯居,文以典術,守以純固。」(《故太尉橋公廟碑》)「帝命將軍,執茲黃鉞。威靈振耀,如火之烈。公之蒞止,群狄斯柔。齊斧罔設,介士斯休。」(《黃鉞銘》)
  • 崔烈:「赫矣喬父,秉文握武。內為宗干,出為藩輔。在憲彈枉,竟由厥矩。允牧於涼,刈彼裔土。爰能將度遼,亦用齊斧。敷教四畿,旋統京宇。敦茲五服,眾庶是與。膺踐七命,翼我哲聖。登空補袞,陟徒訓敬。尹尉清宸,熙帝之政。終始為貞,典章以定。遺愛在民,皇哀其命。立石刊銘,莫逸斯聽。魂而有靈,萬億其盛。」
  • 曹操:「故太尉橋公,懿德高軌,泛愛博容。國念明訓,士思令謨。」(《祀故太尉橋玄文》)
  • 司馬彪:嚴明有才略,長於人物。(《續漢書》)
  • 張璠:玄歷位中外,以剛斷稱,謙儉下士,不以王爵私親。(《漢紀》)
  • 范曄:「龐參躬求賢之禮,故民悅其政;橋玄厲邦君之威,而觽失其情。夫豈力不足歟?將有道在焉。如令其道可忘,則強梁勝矣。語曰:『三軍可奪帥,匹夫不可奪志。』子貢曰:『寧喪千金,不失士心。』昔段干木逾牆而避文侯之命,泄柳閉門不納穆公之請。貴必有所屈,賤亦有所申矣。」「橋公識運,先覺時雄。」(《後漢書》)

延伸閱讀[編輯]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後漢書·卷51》,出自范曄後漢書

參考資料[編輯]

  1. ^ 1.0 1.1 《後漢書》:「玄以光和六年卒,時年七十五。」此從《太尉喬玄碑陰》:享年七十五,光和七年夏五月甲寅,以太中大夫薨於京師。朝廷所以吊贈,如前傅之儀。九月乙酉,葬於某所。
  2. ^ 《後漢書.西羌傳》桓帝建和二年,白馬羌寇廣漢屬國,殺長吏。是時西羌及湟中胡復畔為寇,益州刺史率板楯蠻討破之,斬首招降二十萬人。
  3. ^ 《蔡中郎集.故太尉橋公廟碑》又以高第補侍御史。在職旬月。羌戎匪茹。震驚隴漢。西府舉公。拜涼州刺史。威名克宣。凶虜革心。清風席捲。至則無事。
  4. ^ 《蔡中郎集.故太尉橋公廟碑》車師後部阿羅多、卑君相與爭國,興兵作亂。公遣從事牛稱何傳輕車騎,奉辭責罪,收阿羅多、卑君,繫燉煌正處以聞,阿羅多為王,卑君侯,稱以奉使副指,除侯部候,不動干戈,揮鞭而定西域之事,人以為美談。
  5. ^ 《資治通鑒.卷五十三》車師後部王阿羅多與戊部候嚴皓不相得,忿戾而反,攻圍屯田,殺傷吏士。後部侯炭遮領餘民畔阿羅多,詣漢吏降。阿羅多迫急,從百餘騎亡入北匈奴。敦煌太守宋亮上立後部故王軍就質子卑君為王。後阿羅多復從匈奴中還,與卑君爭國,頗收其國人。戊校尉嚴詳慮其招引北虜,將亂西域,乃開信告示,許復為王;阿羅多乃詣詳降。於是更立阿羅多為王,將卑君還敦煌,以後部人三百帳與之。
  6. ^ 《後漢書.桓帝紀》秋七月,郡國三十二蝗。河水溢。百姓飢窮,流冗道路,至有數十萬戶,冀州尤甚。詔在所賑給乏絕,安慰居業。
  7. ^ 《蔡中郎集.故太尉橋公廟碑》又值饉荒,諸郡饑餒,公開倉廩以貸救其命,主者以舊典宜先請。公曰:「若先請,民已死。」廩訖乃上之,詔報曰:「邊穀不得妄動。玄擅出,於是玄有汲黯憂民之心,後不以為常。」公達於事情,剖斷不疑。皆此類也。
  8. ^ 《蔡中郎集.故太尉橋公廟碑》遷齊相,視民如保赤子,討惡如赴水火。刑明賞遂,民知勸懼。臨淄令賂之贓多,遂正其罪,受鞫就刑,沒齒無怨,竟以不先請免官。
  9. ^ 《後漢書.橋玄傳》後四遷為齊相,坐事為城旦。
  10. ^ 《蔡中郎集.故太尉橋公廟碑》徵拜上谷太守。民有父子俱行,凶人惡言當道,曉之不止,其子殺之而捕得,公以其見侮辨直,不舉文書,以遇赦令。蕃縣有帝舜廟,以故事齋祠。戶曹史張機有懲罰,貨祠巫自託,以舜命約公,雲不得譴。公覺其姦態,收考首伏。即日伏辜,遷漢陽太守。
  11. ^ 《後漢書.橋玄傳》又為漢陽太守。時上邽令皇甫禎有臧罪,玄收考髡笞,死於冀巿,一境皆震。郡人上邽姜岐,守道隱居,名聞西州。玄召以為吏,稱疾不就。玄怒,勑督郵尹益逼致之,曰:「岐若不至,趣嫁其母。」益固爭不能得,遽曉譬岐。岐堅臥不起。郡內士大夫亦競往諫,玄乃止。時頗以為譏。後謝病免,復公車徵為司徒長史,拜將作大匠。
  12. ^ 《資治通鑒.卷五十五》勃海王悝,素行險僻,多僭傲不法。北軍中候陳留史弼上封事曰:「臣聞帝王之於親戚,愛雖隆必示之以威,體雖貴必禁之以度,如是,和睦之道興,骨肉之恩遂矣。竊聞勃海王悝,外聚剽輕不逞之徒,內荒酒樂,出入無常,所與羣居,皆家之棄子,朝之斥臣,必有羊勝、伍被之變。州司不敢彈糾,傅相不能匡輔,陛下隆於友於,不忍遏絕,恐遂滋蔓,為害彌大。乞露臣奏,宣示百僚,平處其法。法決罪定,乃下不忍之詔;臣下固執,然後少有所許:如是,則聖朝無傷親之譏,勃海有享國之慶;不然,懼大獄將興矣。」上不聽。悝果謀為不道;有司請廢之,詔貶為癭陶王,食一縣。
  13. ^ 《蔡中郎集.故太尉橋公廟碑》後以病去,徵拜議郎司徒長史。循王悝,桓帝同產,以懷逆謀,黜封癭陶王。以公長於襟帶,拜鉅鹿太守,悝畏怖明憲,檢於靜息,自將作大匠徵,未到而章謗先入,故轉拜議郎,遂用免官。
  14. ^ 14.0 14.1 《資治通鑒.卷55》鮮卑聞張奐去,招結南匈奴及烏桓同叛。六月,南匈奴、烏桓、鮮卑數道入塞,寇掠緣邊九郡。秋七月,鮮卑復入塞,誘引東羌與共盟詛。於是上郡沈氐、安定先零諸種共寇武威、張掖,緣邊大被其毒。
  15. ^ 《後漢書.度尚傳》尚後為遼東太守,數月,鮮卑率兵攻尚,與戰,破之,戎狄憚畏。年五十,延熹九年,卒於官。 《後漢紀.桓帝紀》六月,匈奴寇邊,中郎將度尚擊之。 按︰延熹八年,度尚還在南方擊義軍桂陽胡蘭、朱蓋,後牽涉入張磐一案,而之後出任遼東太守,由張磐案結,鮮卑、匈奴寇邊,已是延熹九年六月。因此《後漢紀》錯了年份,但月份正確。
  16. ^ 《後漢書.桓帝紀》六月,南匈奴及烏桓、鮮卑寇緣邊九郡。秋七月,沈氐羌寇武威、張掖。詔舉武猛,三公各二人,卿、校尉各一人。太尉陳蕃免。
  17. ^ 《資治通鑒.卷55》匈奴烏桓聞張奐至,皆相率還降,凡二十萬口;奐但誅其首惡,餘皆慰納之,唯鮮卑出塞去。 《資治通鑒.卷56》春,正月,東羌先零圍祋祤,掠雲陽,當煎諸種復反。段熲擊之於鸞鳥,大破之,西羌遂定。
  18. ^ 《黃鉞銘》孝桓之季年,鮮卑入塞鈔,盜起匈奴左部,梁州叛羌逼迫兵誅,淫衍東夷。高句驪嗣子伯固,逆謀竝發,三垂騷然,為國憂念,四府表橋公。昔在涼州,柔遠能邇,不煩軍師,而車師克定。及在上谷漢陽,連在營郡,膂力方剛,明集御眾,徵拜度遼將軍,始受旄鉞鉦鼓之任,扞禦三垂。公以吏士頻年在外,勤於奔命,人馬疲羸撓鈍。請且息州營橫發之役,以補困憊。朝廷許之,於是儲廩豐饒,室磬不懸,人逸馬畜,弓勁矢利,而經用省息,官有餘資。執事無放散之尤,簿書有進入之贏。治兵示威,戎士踴躍,旌旗曜日,金鼓霆奮。守有山嶽之固,攻有必克之勢。羌戎授首於西疆,百固冰散於東鄰。鮮卑收跡,烽燧不舉,眎事三年,馬不帶鈌。弓不受彄,是用鏤石假象,作茲征鉞軍鼓,陳之東階,以昭公文武之勛焉。
  19. ^ 《後漢書.橋玄傳》桓帝末,鮮卑、南匈奴及高句驪嗣子伯固並畔,為寇鈔,四府舉玄為度遼將軍,假黃鉞。玄至鎮,休兵養士,然後督諸將守討擊胡虜及伯固等,皆破散退走。在職三年,邊境安靜。
  20. ^ 九年春,徵拜大司農。鮮卑聞奐去,其夏,遂招結南匈奴、烏桓數道入塞,或五六千騎,或三四千騎,寇掠緣邊九郡,殺略百姓。秋,鮮卑復率八九千騎入塞,誘引東羌與共盟詛。於是上郡沈氐、安定先零諸種共寇武威、張掖,緣邊大被其毒。朝廷以為憂,復拜奐為護匈奴中郎將,以九卿秩督幽、並、涼三州及度遼、烏桓二營,兼察刺史、二千石能否,賞賜甚厚。匈奴、烏桓聞奐至,因相率還降,凡二十萬口。奐但誅其首惡,餘皆慰納之。唯鮮卑出塞去。
  21. ^ 《三國志·魏書·武帝記》玄謂太祖曰:「天下將亂,非命世之才不能濟也,能安之者,其在君乎」
  • 《故太尉橋公廟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