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節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李素節
出生648年
唐朝長安皇宮
逝世690年(41—42歲)
唐朝洛陽城南龍門驛
國籍唐朝
職業政治人物
活躍時期7世紀
經歷
  • 雍王、雍州牧(永徽元年二月辛卯,650年)
    岐州刺史
    年十二,改封郇王(顯慶二年二月庚午,657年)
    申州刺史
    降封鄱陽郡王,削戶三分之二,於袁州安置(上元三年九月丙申,676年)
    禁錮終身,改於岳州安置(儀鳳二年,677年)
    岳州刺史(永隆元年,680年)
    葛王(文明元年,684年)
    許王、隆州刺史(嗣聖元年四月,684年)
    舒州刺史
    與九個兒子一同被殺(載初元年七月丁亥,689年)
    705年,追封許王,陪葬乾陵

李素節(648年—690年)是唐高宗李治的第四個兒子,被封為許王,是蕭淑妃所生。

生平[編輯]

李素節生性聰明,由學士徐齊聃授業,能日誦古詩賦五百餘句,非常受到高宗的喜愛。六歲時他封雍王,領雍州牧。永徽六年(655年),其母蕭淑妃因後宮鬥爭失敗被賜死,李素節被貶為申州刺史。657年,十二歲的李素節改封郇王。666年高宗下令,以李素節長年患病為理由,不再召喚李素節入京朝見。李素節因此知道武后猜忌他,因此作《忠孝論》來抒發對父皇的思念,表明自己無罪,當時王府倉曹參軍張柬之暗中將《忠孝論》呈獻給武后,引起武后對他更加不滿,遂誣陷他貪贓受賄,將他降封為鄱陽郡王,監禁在袁州(今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區)。677年,又判處他禁錮終身,改為監禁岳州(今湖南岳陽市)。678年任命他為岳州刺史,此後又多次遷徙。689年武周革命前,武則天大殺李唐宗室,魏王武承嗣指使酷吏周興誣告澤王李上金、許王李素節謀反,兩人被勒令入京,李素節在都城南龍門驛被縊死。以庶人禮被埋葬。705年,唐中宗即位,追封許王,贈開府儀同三司、許州刺史,仍以禮改葬,陪葬乾陵

李素節的兒子中,天授年間(689年),九個年長的兒子李璟、李瑛、李琪、李琬、李瓚、李瑒、李瑗、李琛、李璡全部被殺於舒州[1];四個年幼的兒子李琳、李瓘、李璆、李欽古被發配到雷州關押;另有兩子李㺺李唐臣唐中宗復位後他被恢復王位,他的兒子李瓘繼為許王。李琳唐玄宗開元年間嗣為越王,繼越王李貞為後,李璆嗣為澤王,繼伯父澤王李上金為後。李素節長女李令暉封襄城縣主,嫁通議大夫、行殿中尚舍直長柳彥,有墓志銘。

嗣越王[編輯]

嗣許王[編輯]

  • 李瓘,天寶六載卒,贈蜀郡大都督。
  • 李益,天寶十一載襲封嗣許王。
  • 李解,天寶十四載襲封嗣許王。娶楊銛女

曾孫郢國公李謙。李謙有姐妹嫁鴻臚少卿、琅琊郡公王諒,生子王潤。

嗣澤王[編輯]

  • 李璆,嗣澤王,後以故澤王李上金之子李義珣為嗣澤王,降為郢國公,特封褒信郡王。天寶九載卒,贈江陵大都督。

外部連結[編輯]

延伸閱讀[編輯]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舊唐書/卷86》,出自劉昫舊唐書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新唐書·卷081》,出自《新唐書

參考文獻[編輯]

  1. ^ 《全唐文補遺》(千唐志齋新藏專輯)P128《大唐故許王第九子(李璡)墓志銘並序》:天授中,君與諸昆八人,僉並殛於舒州之地,享年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