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首席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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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首席大法官
Chief Just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現任
約翰·羅伯茨

2005年9月29日就任
尊稱首席大法官
所屬美國聯邦司法機構
美國司法會議
美國法院行政辦公室
機關所在地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美國最高法院大樓
任命者總統提名,參議院諮詢和同意
任期終身制
首任約翰·傑伊
1789年9月26日
設立美國憲法
1789年3月4日
網站SupremeCourt.gov

美國首席大法官(英語:chief justice of the United States)是美國聯邦司法機構的領袖,主管美國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是美國最高司法官員,領導最高法院的事務並主持彈劾美國總統參議院會議。同時按近現代傳統,首席大法官還主持美國總統的宣誓儀式,雖然這樣的做法沒有《美國憲法》和其他任何法律規定。

現任即第17任首席大法官是約翰·羅伯茨,由佐治·W·布殊總統提名,2005年9月29日獲美國參議院通過。

歷史[編輯]

《美國憲法》並未明確說明設立首席大法官職務,只是在第一條第三款中作了輔墊:「如受審者為合眾國總統,則應由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擔任主席(When th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is tried, the Chief Justice shall preside)」。除此之外,就沒有更多的有關敘述了。至於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則更是一字未提。

首席大法官與最高法院大法官一樣,由總統提名並需經參議院同意。《憲法》要求最高法院的所有法官都必須「盡忠職守(shall hold their Offices during good Behaviour)」,這句話也間接地規定了任期:他們是終身制的,除非自願退休或被國會彈劾並證明有罪。

有一部分首席大法官,例如威廉·H·倫奎斯特,是在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任上被總統提名為首席大法官的,這時同樣需要參議院的批准(如果提名不通過,他將不能成為首席大法官,但仍可以繼續擔任最高法院法官)。大部分首席大法官,包括羅伯茨,在被任名之前並未在最高法院工作過。

首席大法官經常被錯誤地寫成「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其實並不然,根據《美國法典》,它的全稱是「美國首席大法官」。這一頭銜是在第六任首席大法官薩蒙·P·蔡斯的建議下改變的,因為他想強調最高法院與聯邦政府部門具有同等地位。與之相反的是,最高法院的其它8位大法官的正式頭銜為「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而不是「美國大法官」。

首席大法官的薪水由國會預算支付,每年277,700美元(2020年),比其他大法官(265,600美元)略高。[1]

職責[編輯]

首席大法官威廉·倫奎斯特的就職儀式,他於1986年獲雷根總統提名,擔任至2005年。

除履行與其他大法官相同的職責外,首席大法官還有擁有另外一些特定職責。

《美國憲法》第一條第三款規定:首席大法官在總統被彈劾過程中主持參議院。主持過總統彈劾過程之首席大法官共有三位:1868年安德魯·約翰遜彈劾案中的薩蒙·P·蔡斯,1999年克林頓彈劾案中的威廉·倫奎斯特和2019年特朗普彈劾案中的約翰·羅伯茨。同時,根據《美國憲法第二十五修正案》,副總統擔任代總統,因此首席大法官在副總統彈劾過程中同樣主持參議院。迄今為止,還未有副總統被彈劾過。

首席大法官被認為是最有資歷的法官。因此,首席大法官須主持各種案件討論與投票會議、首先發言,且對整個討論產生重要影響。此外,首席大法官還在美國總統宣誓時擔任監誓人,雖然這一傳統已超出了美國憲法對首席大法官的職責規定。

其他職責[編輯]

  • 擔任史密森學會會長。
  • 擔任美國司法會議(Judicial Confer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會長、美國聯邦法院行政長官。
  • 指定美國外國情報監督法院(United States 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Court)成員。
  • 指定跨地區訴訟司法陪審員(Judicial Panel on Multidistrict Litigation)。

歷任首席大法官[編輯]

* 國會休會期被任命,後被參議院否定
** 在最高法院大法官職位上被任命
*** 曾擔任過美國總統
§ 曾擔任過最高法院大法官
在任上逝世
No. 首席大法官 照片 任期 任命人
1 約翰·傑伊
John Jay
(1745-1829)
1789年10月19日 - 1795年6月29日 佐治·華盛頓
2 約翰·拉特利奇
John Rutledge
(1739-1800)
1795年8月12日 - 1795年12月15日 佐治·華盛頓
3 奧利弗·埃爾斯沃思
Oliver Ellsworth
(1745-1807)
1796年3月8日 - 1800年12月15日 佐治·華盛頓
4 約翰·馬歇爾
John Marshall
(1755-1835)
1801年2月4日 - 1835年7月6日† 約翰·亞當斯
5 羅傑·B·托尼
Roger Brooke Taney
(1777-1864)
1836年3月28日 - 1864年10月12日† 安德魯·傑克遜
6 薩蒙·P·蔡斯
Salmon Portland Chase
(1808-1873)
1864年12月15日 - 1873年5月7日† 亞伯拉罕·林肯
7 莫里森·韋特
Morrison Remick Waite
(1816-1888)
1874年3月4日 - 1888年3月23日† 尤利塞斯·S·格蘭特
8 梅爾維爾·富勒
Melville Weston Fuller
(1833-1910)
1888年10月8日 - 1910年7月4日† 格羅弗·克利夫蘭
9 愛德華·道格拉斯·懷特**
Edward Douglass White
(1845-1921)
1910年12月19日 - 1921年5月19日† 威廉·霍華德·塔夫脫
10 威廉·霍華德·塔夫脫***
William Howard Taft
(1857-1930)
1921年7月11日 - 1930年2月3日 沃倫·G·哈定
11 查爾斯·埃文斯·休斯 §
Charles Evans Hughes Sr.
(1862-1948)
1930年2月24日 - 1941年6月30日 赫伯特·胡佛
12 哈倫·菲斯克·斯通**
Harlan Fiske Stone
(1872-1946)
1941年7月3日 - 1946年4月22日† 富蘭克林·D·羅斯福
13 弗雷德·M·文森
Frederick Moore Vinson
(1890-1953)
1946年6月24日 - 1953年9月8日† 哈利·S·杜魯門
14 厄爾·沃倫
Earl Warren
(1891-1974)
1953年10月5日 - 1969年6月23日 德懷特·D·艾森豪威爾
15 沃倫·E·伯格
Warren Earl Burger
(1907-1995)
1969年6月23日 - 1986年9月26日 理查德·尼克遜
16 威廉·倫奎斯特**§
William Hubbs Rehnquist
(1924-2005)
1986年9月26日 - 2005年9月3日† 朗奴·列根
17 約翰·羅伯茨
John Glover Roberts Jr.
(1955-)
2005年9月29日—現任 佐治·W·布殊

參考文獻[編輯]

  1. ^ Judicial Compensation. Administrative Office of the U.S. Courts. [2020-11-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21). 

外部連結[編輯]

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