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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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税政策是[税务政策]的一种,主张透过低水平的税收,一方面减轻课税者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亦使商品进口商能够以低廉的价格售卖产品,使社会大众受惠。香港一直都是低税政策的奉行者,从1960年代到今时今日一直坚持。有关信条甚至亦纪录在《香港基本法》以内[1][2]

原则[编辑]

低税政策的原则,是透过低水平的税收和对非必要税收的减免,来影响经济的发展。因此,单单是极低的税率,并不完全代表低税政策[3]。一般来说,现时全世界普遍的税率都在30%左右,所以若个人或公司的收入课税在20%以下,都算是低税率。至于间接税方面,一般在5%或以下。

实际例子[编辑]

1960年代的香港,由于内地政局的不稳定,难民的涌入使到香港的贫困人口急升,为了改善香港普罗大众的生活,时任财政司郭伯伟贯彻奉行“自由放任”政策,使公共支出在其任内一直维持于甚低水平[4][5]。当中,有见于香港天然资源缺乏,无论是日用品、食物以至食水都十分依赖进口,他任内积极维持极低的关税,让价廉物美的进口货品流入香港,使市民无需购买成本昂贵的本地货品[5][4]

郭伯伟任内亦将薪俸税维持在不多于个人总入息的百分之十五的水平,又删除一些旧有的税项,以设法维持低税的政策[6][7]。郭伯伟的低税政策曾经为英国方面所反对,而英国方面甚至曾建议香港应跟随新加坡大幅上调薪俸税[5],但其政策始终得到柏立基爵士及继任港督戴麟趾爵士所信用而没有改变[4]。另外,时任英国国防大臣丹尼士·希利曾建议过部分驻港英军的军费以税收形式转嫁香港市民,但建议同样被郭伯伟大力反对而泡汤[6]

参考[编辑]

  1. ^ 参见《基本法》第108条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 ^ 招 聘 事 宜 >> 綜 合 招 聘 考 試 >> 考 試 目 的 >> 參 考 題 目 — 基 本 法 測 試 (學 位 - 專 業 程 度 職 系). 香港公务员事务局. [2008-07-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9-13). 
  3. ^ Carol Zhu (编). 瑞士兩州低稅政策被判違憲. 2007-06-20 [2008-07-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4. ^ 4.0 4.1 4.2 "Sir John Cowperthwaite", "Obituaries", Times Online, 3 February, 2006.
  5. ^ 5.0 5.1 5.2 Singleton, Alex, "Obituary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Dedication to Sir John Cowperthwaite, 2006.
  6. ^ 6.0 6.1 "Sir John Cowperthwaite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Telegraph, 25 January, 2006.
  7. ^ Sir John Cowperthwaite (1915-2006)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The Lion Rock Institute, 2007.

参看[编辑]